
Video: US lies are no match for time after all 不少親美仇中人仕的雙重標準,完全出賣了他們虛偽、偏頗失智的真面目. 美國加州舊金山星島日報時事觀察 第1節 — 霍詠強 :謊言終究敵不過時間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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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說了「大話峰會」,因為香港「著草走佬」的羅冠聰出席了峰會,並在會議中段的休息時間發表了5分鐘的講話,雖然沒有任何實質內容,也沒有引起什麼關注,唯一的作用是吸引了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發表了一篇《嚴厲譴責反中亂港分子文章詆毀中央和特區》的文章,把羅從頭到腳罵了一遍。
「羅冠聰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公然棄保潛逃,被法庭發出拘捕令。他背棄香港,行為羞恥。他多次發表仇中言論,挑動大眾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充分暴露其險惡用心。他更多次發表煽動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其行可鄙。黑暴期間,不少年輕人受此等卑劣無恥之徒煽動,作出種種違法行為因而被捕,最終身陷囹圄。這班被羅冠聰煽惑的年輕人正面對牢獄之苦,然而,他卻逍遙自在地生活。」
然而在美國政府的形容下,他是香港的民主英雄,年輕人的代表,華爾街日報更指中國政府「畏懼」這些民主鬥士。然而,同類的形容詞都出現在不同地方的所謂「異見人士」身上,例如吾爾開希、柴玲、王丹、魏京生,他們的理念去了哪裡?為何沒有為七成美國人認為不民主挺身而出?今天我們來看看新加坡的例子。
新加坡聯合早報的前總編輯林任君上月底寫了一篇評論,就提及同樣被視為當地的一名異見人士的「新動向」:「余澎杉,被遺忘的“問題少年”」。余澎杉Amos Yee,經常關注國際新聞的可能會有些印象,他是在李光耀逝世時一連串出格行為而「聲名大噪」。按照BBC的報導,2015年當他16歲時在新加坡建國總理李光耀國葬禮儀式結束一天後,在網上發佈視頻發表對李光耀不敬言論,繼而遭警方逮捕。余澎杉在視頻中歡呼李光耀「終於死了」。他還形容李光耀是「獨裁者」,並挑戰現任總理李顯龍對他提起訴訟,還將李光耀與耶穌相提並論。法院以余澎杉在網上發放猥褻圖像,以及蓄意傷害基督教徒感受的兩項罪名宣判他罪成。
當時台灣、香港、馬來西亞以及新加坡在內的公民社會團體也紛紛聲援,呼籲當局釋放余澎杉,其中就包括了香港大學學生會和「學民思潮」。人權組織就認為余澎杉受審威脅到了言論自由。然而所謂言論自由是辱罵李光耀並詆毀耶穌基督,指他們都是貪婪權力和陰險的人,而他用的方式是一張貼著李光耀和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頭像的肛交猥褻圖,粗鄙下流就是言論自由?事實上,他以傷害基督教徒的感受和上載猥褻圖兩項罪名,只被輕判坐牢一個月。
在所謂人權、言論自由的保駕護航下,余當然不會認為自己犯錯,2016年4月,他又在社交媒體陸續發表了對回教和基督教極盡褻瀆侮辱的照片與視頻。余澎杉當然又被逮捕和提控了,半年後,法庭以傷害回教徒和基督教徒感受的罪名,判他坐監六星期,另外罰款2000元。這個判決自然又引來了人權組織的批評和抗議。聯合國言論自由問題特別報告員凱伊,就對新加坡政府如此對付余澎杉,一再做出強烈批評。定居美國的新加坡人權活躍分子指那些報警要求逮捕余澎杉的新加坡人是「過度敏感的」,甚至形容這是一種「受冒犯者的暴政」(the tyranny of the offended)!
英國的《經濟學人》聲稱余澎杉被監禁是因為他「政治異議」,而不是反宗教的仇恨言論。就這樣,余澎杉變成了一個勇於反抗新加坡暴政的政治異議分子。頂著這個光環,他逃到美國尋求政治庇護。2017年9月,美國法庭不顧新加坡的反對,批准了他的申請。法官在判詞中稱他是個「年輕的政治異見者,因個人政治看法在新加坡遭受迫害,因此有資格獲得美國的政治庇護」。
余澎杉在美國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說「全世界都應該有毫無節制的言論自由」,然而世間的言論自由不可能沒有底線,2017年11月,他在YouTube上傳視頻鼓吹戀童癖合法化,結果在引起了公憤,還遭受到在新加坡都沒有的待遇——接到死亡威脅。但他還是執迷不悟,結果不到半年,他的所有網上平台和社交媒體都陸續被封殺,當初協助他取得美國政治庇護表示極度後悔,甚至反過來主張將他驅逐出境。
余澎杉還進一步將他的戀童癖思想付諸實行,2020年10月,他終於遭美國警方逮捕了,被控管有及向他人索取兒童色情照以及性誘惑 (sexual grooming) 等罪名,結果被判監六年,余澎杉將會喪失政治庇護資格,被遣送回新加坡。余澎杉的「美國夢」終於破滅了。他來到美國這個他嚮往的自由國度,以為可以行使毫無節制的自由,結果不但受到法律制裁,還遭到社媒平台的全面封殺,甚至被禁用互聯網。新加坡對他的言論自由都還沒限制到這種程度!
林任君在評論中總結説:余澎杉事件若有任何意義的話,是它折射出兩個值得探討的現象。
首先,從這件事中,我們再次看到了西方主流媒體的話語霸權和雙重標準。美國的言論再怎麼自由也不允許鼓吹戀童癖,這是為了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同樣的,新加坡限制言論自由,不允許宗教仇恨言論,也是為了保護人民免受傷害——不只是心理方面的,而且是人命和財產的。在西方和其他一些國家,因為種族或宗教仇恨言論而引起暴亂,造成慘重的人命傷亡和財產損失的事件司空見慣。2015年1月法國雜誌《查理周刊》因為刊登諷刺回教先知穆罕默德的漫畫,而遭到回教槍手恐怖襲擊,造成多人死傷,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然而,在西方媒體的話語霸權和雙重標準下,對同一個余澎杉在新美兩地犯下的同類「挑釁言論」罪,它們的報道方式卻截然相反。新加坡對付余澎杉,被渲染為剝奪他的人權,壓制他的言論自由;美國對付余澎杉,它們卻懶得報道,即使有也不說美國政府侵犯他的人權,剝奪他的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的底線究竟在哪裡,怎樣才算是侵犯人權,都是他們說了算。
標準何在?公義何在?
另一個折射出的現象關係到維權分子的信譽問題。當年聲援余澎杉的個人和組織,包括那些與西方同聲批評政府的新加坡人,這一次卻全都沉默了。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就批評他們,指這些曾經譴責新加坡政府,但卻對余澎杉被美國政府對付並禁用社交媒體的事不吭一聲,靜得出奇,暴露了他們的虛偽。
不得不說的是,當時他們批評政府也就算了,但卻以一種高姿態嘲諷自己的社會和同胞,說什麼如此對付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少年,反映新加坡社會的不成熟,「新加坡人太過敏感了,人民受到過度的保護……為保護邊緣族群而矯枉過正……」。
看到林總編這些評論,正正慨嘆為何每個社會,總有類似的「同情派」,只是他們的雙重標準,完全出賣了他們虛偽、偏頗失智的真面目。今天支持羅冠聰,為他磨拳擦掌、敲鑼打鼓的同情人士,正在走上同樣的歧路。